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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章:路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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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宗是一个地道的老农,虽然不过四十多岁,但在田间劳作已经有了二十多载春冬,甚至连睡觉手都呈握着锄头的架势,他不胆小,却很怕死,与传统的西凉人不一样,他骨子里没有那种彪悍的脾气,不管对谁都是一副笑吟吟的样子,细声细语的跟人聊天,连吵架都要等别人骂完才徐徐开口。

    从泰天一年起,西凉就没有下过一场雨,没有雨水滋润,田间的收成可想得有多差,他一个普通到在不能普通的老农夫,除了嘴上絮叨几句怨天的碎语,也做不了其他的事,每天只能期盼着听到那久违的滴滴雨声。

    泰天三年春,依旧如此。

    陇右郡有着凉州最好的田,可除去上缴官服的赋税外,余下的收成甚至让他一家四口吃不饱饭,等到原本就不多的余粮吃完后,他连那几句埋怨老天爷的碎言碎语都不说了,只是怔怔的望着天空。

    泰天三年秋,彻底变了。

    余宗握了大半辈子锄头的手丢下了那代表他身份的农耕工具,转而抓起一把阔刀,和大部分人一样,走向了那条不归路。

    一向脸上挂着浅笑的他再也咧不开嘴,张不开那满嘴的黄牙,他更不敢闭上眼。

    一闭上眼,那赤色盔甲和钢刀上流淌的猩红就如梦魇一样将他吞噬,甚至能闻到刺鼻的血腥气息。

    他恨这老天,恨这世道,更恨一向为之自豪的这个辉煌帝国。

    一子一女,还有陪伴他二十年的结发妻子,在一个炎日高照的晴朗天,倒在血泊中,不远处就是已经燃起熊熊烈火的草屋,他的家。

    做出这般丧尽天良行径的不是强盗,不是反贼,而是身着大汉赤盔的官军,即便他已经跪倒在地上,额头上沾满不带一点湿润的黄土,双手奉上最后那半斤全家四口活命的粮食,可那些虎背熊腰的官兵还是狞笑着在他面前砍下三颗人头,随手朝着草屋扔去火把,然后扬长而去。

    余宗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有良心的人,也相信好心有好报,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所谓的天公有眼不过是一句屁话,所谓的公道自在人心不过是可怜人的自我慰藉。

    既然世道都黑了,那还要良心作甚?

    陇右郡聚丰县外三十里的马道旁。

    余宗手里提着一柄官军才能配备的阔刀,虽然刀口已经不在锋利,可握柄处刻着的工坊和造匠名字做不了假。旁边站着两个穿着零零散散拼凑起的官军铠甲汉子,用一种敬畏的眼神看着余宗,其实他们害怕的只是他手里的这把阔刀。  这是一伙不入流的蟊贼,不过四十余人,别说和群虎山六座峰头比,就连在次一点的流贼都看不上他们。

    很久没有笑过的余宗最近常常笑口常开,他想起前两天一个只有三十多人押着两辆马车的小型商队从这条马道上路过。

    如今西凉到处燃着狼烟,大多数商队为了安全起见大多选择走官道或驿道,多交些过关税罢了,总比人财两空要好。

    一向没有良心的官府这次仍旧没有良心。坐地起价,将过关税足足涨了三成,让不少商队都气的牙痒痒,可过关的时候还是奉承谄媚的弓着腰双手奉上一小袋子碎银,还不忘说句官爷辛苦了。

    这个只有两辆马车的商队想必就是为此铤而走险,才选择走路有白骨无人殓的马道。

    余宗瞥了一眼挂在旁边枯树上的女子尸身,衣不遮体的的尸身只有脸蛋还算完好,浑身上下本白皙的肌肤上淤青一块连着一块,至于那作为女子特点的三处隐私。早就被蹂躏的不成样子,

    他转过头,手轻轻敲打刀柄,心如磐石。

    远处身影从马道下的草坑迅速跑来,手里还举着一顶官军帽子挥舞,盔上的赤色翎羽隔着老远就能瞧见。

    余宗猛然站直了身子,又有大鱼来了。

    两里外马道上。

    侯霖骑在马上,时不时转过头望着身后拉着老长距离的队伍,心里一阵苦笑。

    从群虎山上带下的粮食省吃俭用些怎么都够用了,只要能和骠骑将军碰上面,他有信心说服这位手握二十万重兵的大汉名将为他打开函谷关的大门。

    身后这千号人就是他叩响函谷关的钥匙,上怯高峰时他以一把都尉长剑作为投名状,而如今这千号青壮力量就是他见到骠骑将军的投名状。

    怯高峰、险关峰、伏马峰、铁将峰,还有勉强算得上嫡系的小丛峰五百陌刀手。

    足有五千号人,分成五段人流在马道上浩浩荡荡前行,在群虎山中明争暗斗这么些年,隔阂不是一日两日便能打消的,侯霖清楚其中利害,对此没有刻意去管。

    不仅如此他还主动提出让原本就是几座峰头头目的汉子去掌管手底下的弟兄,将手里权力分化到最大,给予他们最大的自由。

    这才稳住了这支乌合之众的军心。

    去年缴获的汉字大旗被荣孟起从小丛峰杂货里面翻出来,此刻就在郑霄云的肩上扛着。

    侯霖很清醒,身后这五千多人可以载他,亦能覆他,除去荣孟起麾下的五百陌刀手和王彦章的险关峰弟兄外,他一个都不相信。

    侯霖用余光打量有意慢他半个马身的荣孟起,后者骑术不俗,在不算平坦的马道上还能一颠一簸的假寐。

    侯霖自问心,其实对于这两个认识并没有多久的草莽豪杰也没几分信任,一个不过有求于他,一个不过暂时寄篱。

    只有郑霄云和秦舞阳,才真真正正算得上他的生死之交,心腹之友。

    马道两旁荒草丛生,西凉转寒比起中原要早上两个气节,不过六月初,这没有半点人烟气的荒郊野岭早上便结出了冻霜。马道下惨状各有不同,有些早已腐烂的只剩森森白骨的骨架子就躺倒在杂草丛上,有些时日的只露出一两根骨头,剩下的都掩埋在土下。

    一阵冷风吹过,没给人带来清爽的醒脑作用,反而让侯霖捂紧了鼻嘴,厌恶的蹙着眉头。

    马道上三两具尸体上站着几只黑羽乌鸦,血红色的眼珠在眼眶内左右打转。不光侯霖暗骂一声晦气,就连秦舞阳也勒住了马头。

    只有吃过人肉的乌鸦眼珠才会通红,在看到其中一只乌鸦灰色的喙尖上拉扯出其中一具尸体的肠子,这下连郑霄云都开始小声嘀咕。

    这种惨状凉州各地都有,大小郡县哪里没有几具尸首暴尸荒野,成为山野鸟兽果腹的食物。

    侯霖小心翼翼的操控马匹绕过横躺在马道中央的尸体,乌鸦受惊四下飞离,又惹得伏在尸体上的苍蝇乱飞一通。

    “照我们现在的行程速度,到苍城起码还要一天,你有把握见到骠骑将军么?”

    郑霄云一手握着数十斤重的大旗,一手紧紧抓着缰绳凑到侯霖身旁问道。

    “没有,但总是有些机会的,等到了苍城才能知晓。”

    “樊安志是陇右郡郡丞,这次到手的功绩都丢了,你再大张旗鼓的带着原本属于他的功绩去苍城向骠骑将军邀功,你觉得他会怎么对你?”

    一路上一声未吭的荣孟起睁开眼,淡淡问道。

    “金家在整个凉州都布有耳目,更不要提陇右郡的郡府苍城了,只要你带着群虎山的兵马靠近苍城十里地的时候,消息不出十日就能传到金泰衍的耳朵里,原本群虎山千颗反贼人头的功绩是他踏步仕途最好的纵云梯,结果被你搅和了。最是寡情阴毒的他要是知道你带着这千号人出现在苍城会怎么样?”

    侯霖开始还忍着全当没听到,忍无可忍时直接开口骂道:“姓荣的!你巴不得我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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